在我的书橱里,有许多书是我第二次甚至是第三次买的,同一本书和我最先看过的版本相差有的会有十几年二十几年,不是我有喜欢不同版本的同一本书的爱好,而是第一次买的那本书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失去了。我常常为自己又一次花钱买曾经看过的书而感到懊恼,并因此而记恨自己和别人,因为失去的书有的是自己不小心弄丢的,有的是别人借去不还的。但懊恼归懊恼,看到喜欢的书还是照买不误,之后自己安慰自己,权当又一次吃自己喜欢吃的东西了,虽然以前曾经吃过但毕竟它滋养了我,帮助我成长了。现在,对于我的书我爱惜有加,态度是一律不外借,即使有人想借去看也会不顾对方情面提前声明:请及时送还,否则恕不再借。
有的人表面上好像很喜欢读书,其实是附庸风雅、叶公好龙,他可以和自己的狐朋狗友花几百上千吃饭喝酒却不舍得花十几几十块钱买本书,而对于借的别人的书看过之后随手扔之,全然不顾书主人的感受。对于这样的人,我深深地厌恶,对于其人品我常常怀疑,反正我是不和这样的人共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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